2023年1-7月,重点统计钢铁企业用水总量551.75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2.89%。其中:取新水总量较上年同期减少1952.86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1.98%;重复用水量较上年同期增加15.67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2.98%。水重复利用率98.24%,同比提高0.09个百分点;吨钢耗新水2.35立方米/吨,同比下降2.60%。
外排废水总量较上年同期减少2427.80万立方米,同比下降14.29%。外排废水中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总氰化物、悬浮物和石油类排放量同比下降20.23%、8.03%、31.43%、7.52%和11.33%。
废气排放总量同比增长5.67%。外排废气中二氧化硫和颗粒物排放量同比下降12.88%和13.51%。吨钢二氧化硫排放量0.21千克/吨,同比下降8.06%;吨钢烟粉尘排放量0.25千克/吨,同比下降18.72%;吨钢氮氧化物排放量0.40千克/吨,同比下降14.26%。
钢渣产生量5088.04万吨,同比增长0.58%。高炉渣产生量13459.87万吨,同比增长2.52%。含铁尘泥产生量2076.10万吨,同比增长4.49%。钢渣利用率98.39%,同比上年同期提高0.35个百分点;高炉渣利用率99.24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9个百分点;含铁尘泥利用率99.57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02个百分点。
高炉煤气产生量5623.99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0.14%。转炉煤气产生量502.96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4.0%。焦炉煤气产生量347.55亿立方米,同比增长0.89%。高炉煤气利用率98.55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30个百分点。转炉煤气利用率98.66%,比上年同期提高0.16个百分点;焦炉煤气利用率98.69%,比上年同期下降0.15个百分点。(中国钢铁工业协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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